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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同意書說明並規範文化內容策進院(以下簡稱本院)如何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向本院提出申請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(包括各項申請書表與法律文件中所包括的個人資料,以下合稱個資)。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「個資法」)第8條第1項規定,以本網站之聲明及同意書向您行告知,並徵求您同意,當您於本網頁下方勾選「我同意」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所有條款,並授權本院得依據本同意書規定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資。
一、個資的蒐集、更新及保管
二、蒐集個資的特定目的
本院僅會在執行本院法定業務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個資,這些業務範圍包括:
三、蒐集個資的類別
本院蒐集個資的類別包括身份(例如姓名)、聯絡方式(例如地址、電話)、財務狀況(例如信用資料)及其他符合特定目的所需的個資。
四、使用個資的期間與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